葫芦岛市物业领域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经验做法
一、关于整治物业企业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信息公示,维护群众权益
部署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开展工作,建立专项工作联络机制,督促物业企业在小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完成物业服务信息、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有偿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503个物业小区已全部完成公示工作,其中有公共收益小区40个,规范公共收益小区公示公开40个,规范公共收益215.21万元,惠及居民户数23.64万户。
(二)聚焦重点问题,全面排查整改
一是聚焦物业履约不到位、公共利益侵占等核心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503个物业小区的排查整改工作,排查覆盖率100%,累计发现各类问题959个(物业履约不到位、电动车飞线、楼道和公共场地堆积杂物等),完成整改827个,整改率达86.23%,正在推进整改132个,制定台账及整改措施,要求8月底前必须整改完毕。
二是聚焦诉讼纠纷问题。聘请5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书记等为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服务进行监督。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物业企业合同纠纷风险防控座谈会,对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上升趋势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及物业公司败诉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形成物业服务合同风险防控报告,提出风险防控建议。
三是聚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按照《葫芦岛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评价周期为一年,对企业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属地住建、街道等相关部门提供)进行汇总评分,共227家参评(其余6家为国有企业,为老旧小区提供兜底服务),占企业总数的97.4%,其中优秀71家,良好104家,合格49家,不合格9家,已在市住建局网站等媒体公示。
四是聚焦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对全市物业企业进行消防安全培训2次;召开全市物业企业消防安全警示会(400余人参加);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利用电子屏和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消防警示和宣传(标语条幅2000多条)。截至7月31日,全市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问题已排查完毕,对503个物业小区建立排查台账,排查隐患762个、督促整改762个。
五是聚焦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升级问题。截至目前,5家物业小区的消防设施改造完毕,3家正在申请改造。将高层消防隐患整改与城市更新工作深度融合,包装城市更新改造项目3个,计划投资3.47亿元,解决全市2281栋高层住宅存在的消防设施老化、配置不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