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物业领域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经验做法
盘锦市住建局聚焦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工作举措,在多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一、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行业秩序
(一)推动物业服务信息公示
组织各县区、经开区住建部门督促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辽宁阳光三务平台公开公示物业服务信息,并同步在小区公共区域利用公示栏、电子滚动屏等进行公布目前,全市478个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均已公示上述信息。
(二)推进物业投诉受理和纠纷化解工作
一是督导物业企业完善业主诉求前端受理机制。要求各县区、经开区督促本辖区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畅通业主诉求沟通渠道,完善业主投诉受理机制;定期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随时收集、受理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对于业主反映的合理化诉求和物业管理工作意见建议,要会同相关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加快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业主;对于不属于物业企业职责范围内或不合理诉求、意见或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得到业主的理解。
二是畅通相关部门、单位投诉受理渠道。督促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在各楼栋单元门内张贴公示各相关行政部门、专营服务单位咨询服务电话,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各单位物业管理职责清单,协调各单位直接受理居民咨询投诉问题,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问题居民咨询投诉问题直达通道,减少咨询投诉受理流转环节,提高问题处理解决效率,减少越级投诉数量。
三是强化对重点物业项目的督导监管。年初以来,市住建局对物业投诉量较高的10个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督促物业企业尽快改进,提升服务质量和业主满意度。
四是探索推进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结合开展城乡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物业、行业网格员加强对辖区内一般性物业纠纷的排查、预防、受理、调解;督促指导街道、社区及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及时化解物业管理一般矛盾纠纷。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进驻市综治中心,今年以来受理物业纠纷事项42件,调解成功21件;各县区住建部门分别向属地综治中心派驻工作人员,及时参与受理本区域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三)加大物业管理相关问题整治力度
市住建局组织各县区、经开区住建部门结合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和防汛排涝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物业企业依法依合同履行职责情况和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进行监管检查,督促物业企业依法规范管理,加大隐患问题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各区县、经开区住建部门累计排查住宅小区478个,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670项,规范公共收益386.45万元,受益居民8.88万户。
二、优化管理服务,方便骑手进小区
一是鼓励物业企业建立骑手进入小区管理机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建立骑手进入小区的登记管理制度,骑手在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健康码等)并进行登记后,可进入小区进行配送。对于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可在小区入口处设置专门的骑手通道,提高通行效率;二是鼓励有条件的物业企业划定骑手临时停放区域:在小区内合理划定骑手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的临时停放区域,方便骑手临时停放车辆,避免影响小区交通和业主通行;三是推广智能化管理手段,鼓励住宅小区采用智能化管理手段,如为骑手办理电子通行证、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等,简化骑手进入小区的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同时,利用小区微信群等平台,及时向骑手发布小区内的路况信息、禁止通行区域等,方便骑手规划配送路线;四是加强与外卖、快递企业的沟通协调:建立与外卖、快递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和意见,共同解决骑手进入小区配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企业加强对骑手的管理,引导骑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文明配送。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82个小区允许其手机配送车辆进入小区,初步建成骑手友好型小区。